测绘学院学生实习期间应遵守的若干规定

为了使实习顺利进行,并达到预期目的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各项实习,均属必修课程,每个学生都应认真参加,因病因故不能参加者,必须持校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,经教学院长(教学系主任)签字,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,日后可申请补实习;请假累计天数超过整个实习期限的三分之一以上者,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。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,实习重修费用按实习学分办理。学生在实习期间旷工一天,按旷课六节计。对旷课的学生则按“同济大学学生违反校记校规处分条例”的规定进行处理。

二、实习前应认真学习实习大纲或实习指导书和有关文件规定,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,严格遵守实习纪律,以求圆满完成实习任务。

三、进实习现场要注意安全,必须穿戴规定的劳防用品。不准穿裙子、背心、拖鞋、高跟鞋去野外测量。

四、每个学生应将实习内容逐日记录在实习日记本上(包括生产流程,必要的数据,技术报告内容,心得体会等),认真积累实习报告资料。实习报告是实习成绩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,实习报告如草率马虎或未按规定完成者,实习成绩的考核不通过。

五、实习期间以及往返途中,均应遵守社会公德,要自觉维护车、船等公共场所的秩序。未经批准,实习途中不能下车、下船。去外地实习未经指导教师允准,不准擅自离开实习所在单位,更不可在外留宿。

六、实习结束时应如数归还所借仪器设备等,损坏或丢失的应照价赔偿。要及时结清帐目,交还房间钥匙,做好实习收尾工作。

七、要尊重实习指导教师,服从指导教师的领导,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,互相帮助,互助关心。

八、严禁下水游泳,以防发生意外事故。

九、要注意饮食卫生,不要到不卫生的摊位就餐,不吃生水和未经洗净的瓜果。